6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南宁主持召开了《无公害中药材 产地环境条件》等14项中药材地方标准审定会。审定委员会委员由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和政府部门等14名专家组成。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韦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王凯志、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庞军、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罗意承等领导出席了本次审定会。
此次审定会是继2007年广西中药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西标准化协会中药材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成立以来由自治区卫生厅提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第一批中药材地方标准审定。整个起草工作得到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
据了解,广西中药材资源的优势非常突出,中药材资源总数占全国第二位,但我国相应的中药材标准却非常匮乏。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广西中药材标准化的进程、规范中药材的质量,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广西中药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于2007年5月31日成立,标委会秘书处设在广西药用植物园。标委会成立后,就开始有计划、有重点地研究和制定、修订药用动植物基源及种质资源的描述规范和鉴定标准、药用动植物的生产技术规程、种子种苗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种植(养殖)产地环境条件的评价标准、中药材提取物的生产、质量安全控制及检测方法等的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其中有38项标准获得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
批准立项的文件下达后,自治区卫生厅成立了以高枫厅长、韦波副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成立了以缪剑华主任为组长的起草工作组,联合了广西标准化协会、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标准起草工作组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确定了起草原则、标准适用范围、检测方法和试验方案后,由多家单位进行了验证,形成标准文件(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在全区范围内征求意见并经中国工程院肖培根院士审阅后,标准起草工作根据意见反馈的内容逐条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标准审稿,提交本次标准审定会进行审查。
在审定会上,14项标准起草负责人代表标准起草工作组向审定组专家作了汇报,包括标准制订过程、标准技术要点、方法验证结果等内容。
审定组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制定工作汇报后,审查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交的技术材料,就标准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一致认为标准内容全面合理,均具有可操作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这对中医药现代化、标准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这14项标准的审定,并建议将这些中药材地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形成报批稿,报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批荐性地方标准批准发布。

会议现场

参加审定会的嘉宾

参加审定会的专家(前两排)

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庞军发表讲话

审定专家质疑、讨论问题及标准起草小组答疑